为吸引更多在外从事教研或行政工作的澳门居民回澳服务,进一步提高本澳高等教育的教学及科研素质,人才发展委员会与教育基金合办2024年度“教研及行政人员回澳短期工作奖励计划”(下称“计划”)。“计划”透过给予奖励,以吸引更多在澳门以外地区从事教研工作或高等院校行政工作的本澳居民回澳短期工作,在为本澳院校作出贡献的同时,增进其对澳门现况和未来发展的认识,提升其将来回澳服务的机会。
“计划”申请期为90日(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2月19日),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
(1)持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在紧接提交申请之日起计前12个月,均于澳门以外地区居住;
(2)持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3)在提交申请之日前,具备“计划”指定相关工作经验最少连续一年;
(4)获澳门高等院校承诺聘用其在校工作3至12个月;
(5)回澳服务开始之日必须在本计划接受申请之日(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6月内,且结束服务之日为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
人才发展委员会专责小组将以择优奬励的原则对申请个案作评审,获奬励人士可获每月20,000澳门元的奖励款项。有意申请人士,可在申请期间内的办公时间,由申请人亲身或由他人到澳门友谊大马路1101-A政府(新口岸)办公大楼四楼向委员会秘书处递交申请文件。“计划”详情请浏览人才发展委员会网站( https://www.cdqq.gov.mo/zh-hant/highedupos-regulation2024 )。查询可致电2855 5108与朱小姐联络或电邮至 info@cdqq.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