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月21日发布了《关于简化港澳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内地上市注册审批的公告》,进一步支持港澳中医药事业发展,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根据《公告》,简化审批措施适用由澳门特区本地登记的生产企业持有,并经批准上市且在澳门使用十五年以上的传统口服中成药,其生产过程须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
上述措施体现了中央政府及国家药监局对澳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视与支持,澳门药监局对此表示欢迎和感谢。自广东省药监局于2021年8月发布《关于简化在港澳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注册审批的公告》后,澳门药监局持续与国家药监局进行沟通交流,探讨逐步开放澳门口服中成药能透过简化注册审批程序进入内地市场。新措施的实施,为澳门中医药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促进澳门中药企业在内地市场发展。
澳门药监局将向符合《公告》条件的企业提供适切的支援与协助,助力澳门企业开拓内地市场。澳门药监局也会持续与国家药监局保持紧密沟通和交流,贯彻落实各项国家惠澳政策,助力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