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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务局向业界介绍建筑专业认证制度


《建筑及城市规划范畴内的认可、登记、注册和执业资格法律制度》法案已於立法会获一般性通过,土地工务运输局代表日前应邀出席澳门建筑置业商会举办的座谈会,介绍法案内容,收集会员意见。副局长陈宝霞表示,法律倘获通过并实施,可配合本澳社会发展,回应民间诉求,政府亦希望藉此创设机制,让建筑及城市规划专业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专业认可与职务注册分开处理
土地工务运输局一行,日前(4日)前往澳门建筑置业商会,出席该会举行的"庆祝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14周年暨《建筑及城市规划范畴内的认可、登记、注册和执业资格法律制度》座谈会",就法案立法原委、条文内容及业界关注的事项作详细解说与讨论。座谈会由该会会长刘永诚及理事长谢思训主持,共三十多名理监事成员出席。 陈宝霞表示,现时,负责编制计划、指导和施行工程的技术员,其资格及责任事宜,由第79/85/M号法令《都市建筑总章程》规范,技术员须先在土地工务运输局注册,才可执行职务。新法案新增了专业认可的登记,并与职务注册执业分开处理。 其中,专业资格认可和登记事宜由"建筑及工程专业委员会"负责,拥有相关学科专业范畴学士学位的本澳居民,根据所拥有学位已完成至少两年全职或五年非全职实习期,且认可考试成绩及格者,可向委员会申请办理登记。(法案设有过渡制度,拥有上述学位并於法律生效日已在本澳建筑及城规范畴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士,在两年内申请登记可免除实习及考试。) 业界认法案创造向上流动条件
执业资格的取得则透过土地工务运输局申请办理注册,因此,在委员会预先办理资格认可和登记为最基本条件,否则该等专业人员不得就计划编制、工程指导和工程监察三种职务而在土地工务运输局进行注册。当中,工程监察的职务为法案新增,旨在代表工程主进行监察,而工程指导的职务是协助承建商管理施工运作。陈宝霞等还就法案有关实习、持续进修、保险及处罚等事宜进行了介绍。 与会者踊跃发言及提问,关注问题广泛。刘永诚表示,有关认证制度对於整个行业,不论建筑设计、工程及顾问等的相关专业人士来说都相当重要,且回应了特区政府培养本地人才的施政理念,将来法案获通过后,有助专业人士拓展更广阔事业发展空间,创造青年人向上流动的条件。 出席活动的土地工务运输局代表尚有城市建设厅厅长陈荣喜、准照处处长区炳坚、监察处处长梁俊佳及工程师彭志铭等;建置商会成员则尚有副会长区金蓉、莫均益;副理事长梁竟成、麦文新、莫志伟,以及副监事长区秉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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