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已于本年1月份开始向获发各类年度准照的人士开展续期工作,根据第109/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准照持有人应于2月份内完成办理续期手续。另外,获豁免年度准照费用的人士,亦须在期限内为准照续期。逾期申请者,须缴交相应之附加费用,或甚至因为准照逾期失效而导致须终止获准进行的活动。因此,市政署呼吁各准照持有人应于结束期限前尽早办理。
在办理续期期间,持有“一户通”(个人或实体帐户)的人士,可透过“商社通”或市政署网页办理以下类别准照之续期手续(“其他动物的准照-马”除外):
- 长期广告及招牌准照
- 长期占用公地准照
- 小贩准照
- 车辆上的广告准照
- 露天茶座准照
- 其他动物的准照-马
此外,以上各类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亦可于办公时间内,亲临市政署各服务中心办理续期手续。市民如欲查询各服务中心资讯,可扫瞄二维码,其他查询可致电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或浏览市政署网页www.ia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