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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与节能基金及资助汰换高污染车辆


环保与节能基金
2011年设立"环保与节能基金",以改善环境质素、促进节能减排、善用水资源、支援及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等为目的。截至2013年10月31日,已收到申请宗数近4千宗,当中获批个案的总资助金额约1亿7千多万澳门币。
"环保与节能基金"目前的资助对象为商业企业和社团,其后经分析社会意见和实际情况后,特区政府决定把资助对象扩展至学校,现时已分析及整理早前拜会相关部门、教育团体所收集的意见,稍后将完成有关修法工作。明年并计划将资助金额上限由50万调升至100万元,以及按产品类别和环保效益划分不同级别的资助比例。与此同时,将因应市场价格的变化,定期检讨有关资助比例标准,以更好地发挥环保工作的效益。 资助汰换高污染车辆
特区政府於2013年财政年度施政方针提出制订关於汰换高污染车辆的资助计划,分阶段淘汰高污染车辆,预计拨款资助金额约4亿元。环境保护局已委托了专业顾问公司开展《澳门鼓励汰换高污染老旧车辆研究》,其后将制订相关法规草案,争取2014年下半年开始接受首阶段申请。
根据顾问公司的研究建议,首阶段的资助对象计划为二冲程摩托车及车龄达十年及以上的柴油车辆。
假设全澳约三成的二冲程摩托车(估计约1200辆)及三成车龄达十年及以上的柴油车(约900辆)被淘汰,估算可减少排放碳氢化合物约43吨、一氧化碳约128吨、氮氧化物约138吨、微粒约11吨,对本澳道路空气质素将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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