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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与澳门爱护动物协会及澳门动物福利会交流意见


民政总署与澳门爱护动物协会及澳门动物福利会进行会谈,就本澳动物保护和管理的工作进行交流讨论,双方期望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共同做好本澳动物保护和管理的工作。 会面於十二月三日在民署大楼会议室进行,民署管理委员会代主席黄有力、委员吴秀虹及相关部门人员,与澳门爱护动物协会理事长马浩宾、理事李可儿、公共关系助理黄锦洪,以及澳门动物福利会会长莫家莲、副理事长梁卓敏、监事长黎志纶及监事吴浚明会面,就完善本澳动物保护的法例及动物管理工作交流讨论。 澳门动物福利会监事吴浚明於会上表示,建议民署加强监管地盘养狗管理及设立宠物繁殖者登记制度,同时永久剥夺多次遗弃动物的人再成为饲主的权利。此外,该会希望民署加快市政狗房宠物领养程序、增设宠物犬饲养训练场地及支持动物福利组织举办饲养宠物基本训练课程等。对於《动物保护法》方面,就希望日后民署能加强与警方合作,虐待动物个案须由警方调查和执法,以及严重虐待动物的行为应判以刑事罪行。 澳门爱护动物协会理事长马浩宾则建议民署减少申领狗牌的费用以及完善狗牌年度续牌的制度,鼓励市民为其宠物植入晶片及定期为狗只接踵疫苗,减低疯狗症传播的风险。另外,降低已绝育犬猫的牌费,而未绝育犬猫的牌费则要提升,同时大幅提高遗弃动物者的罚金,以减少本澳流浪动物的数量。而对於《动物保护法》建议须明确定义虐待动物的行为,对於严重虐待动物者应参考邻近地区的做法处以刑事处罚和罚金。 另外,两会代表均认为有需要制定兽医注册制度,以及加强对宠物繁殖买卖行业的监管,并期望和民署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本地的动物权益。
黄有力表示政府一直关注保护动物的工作,认同要全面地保护动物,政府和民间的合作相当重要,民署会持续听取民间爱护动物组织的意见,完善相关工作。吴秀虹则表示民署吸取了多方面的意见,於《动物保护法》草案文本中加大了对虐待动物的罚金。对於两会提出的建议,民署会作仔细研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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