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务局今(21)日在巡查中发现位于金海山第4座的一个地铺正在进行非法工程,已即时勒令中止有关工程继续进行。局方重申,任何更改及装修工程均须遵守《都市建筑法律制度》等法律法规,否则须负上相应的行政或刑事处罚。
上述地铺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按法例规定,相关更改工程须提交工程计划及取得工程准照,由于现场并没张贴任何工程准照等有效文件,经核对局方资料,亦没有相关纪录,证实为无准照工程,土地工务局人员已即时命令工程暂停,局方随后发出禁制工程令,禁止有关工程继续施行。
如相关人士不遵守土地工务局发出之禁制工程令,则属违令罪,局方会联同警方跟进后续的违令事宜。按《都市建筑法律制度》的规定,相关地铺的负责人仍可在限期内申请工程合法化,至于是否获批须视乎最终的工程计划审批结果。
在非居住用途且实用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独立单位进行更改工程,应聘请合资格的注册专业人士跟进,并须提交更改工程计划及申请工程准照。相关行政手续可浏览《都市建筑法律制度》资讯网(https://www.dsscu.gov.mo/rjcu/zh/rjcu/id/75),或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8590 380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