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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三巴仔横街拍摄项目交通事故的拍摄许可事宜


就2月24日有拍摄项目在澳门市区拍摄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文化局已召开跨部门会议,并综合各部门的意见,基于拍摄时剧组没有遵守相关要求,本局对拍摄单位发出中止该项目的拍摄许可通知,有关单位现时不可在澳门进行该项目的拍摄活动,后续将要求拍摄单位提交报告解释,不排除废止有关拍摄许可通知。

按照第 47/98/M 号法令的规定,就在澳门进行制作及导演故事片、纪录片、广告片或其它,由文化局负责审批拍摄许可申请。文化局就拍摄单位提交的拍摄许可申请,对剧本内容进行分析,对于涉及较高技术含量,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能权限的拍摄项目,文化局均会召开跨部门技术会议,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作出倘有的跟进。

该发生事故之项目的拍摄内容具一定复杂性,早前文化局与有关职能部门及拍摄单位代表召开了技术会议,会上相关部门已明确表示于该地点进行车辆飘移的拍摄方案是不具条件,拍摄单位代表知悉审批部门意见。

文化局于2月25日就上述事件邀请治安警察局、交通事务局、市政署及劳工事务局进行跨部门会议,综合各部门的意见,由于该拍摄项目涉嫌对公共秩序、安全或安宁明显造成滋扰,文化局随即发出中止该项目的拍摄许可通知,拍摄单位现时不可在澳门进行该项目的拍摄活动。就事故过程中对公共设施所造成的损坏,有关职能部门将作后续跟进。

就在澳拍摄项目,文化局一直与各部门保持紧密沟通,按各自职能进行相关申请审批,将持续广纳各部门在审批拍摄项目的意见与建议,提供审批指引让申请单位了解,确保在澳门拍摄项目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