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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澳门取景”影视拍摄资金补助计划接受申请

2025年“澳门取景”影视拍摄资金补助计划 (1)

文化发展基金继续推出“澳门取景”影视拍摄资金补助计划,鼓励外地拍摄团队到澳门实地取景拍摄,通过影视作品宣传澳门城市形象及提升国际知名度,带动文创及旅游的联动性,推动澳门影视产业发展。

今年将推出四轮申请,第一轮申请期由2025年2月28日至3月31日,倘预算使用完毕,则申请期提早结束。资助计划接受在确认提交申请日前尚未开展在澳门取景拍摄工作,且在澳拍摄的日数不少于3天的外地影视项目,由外地拍摄团队主导并来澳参与拍摄工作。资助申请须由作为澳门制片单位的澳门商业企业主提出,其所营事业须与影视制作相关。获资助的影视项目须在资助期内完成公开播放,且公映版本的片长及片中出现澳门取景地点的时长,须符合章程规定的时限要求。

资助为补贴形式,批给资助上限为申请项目在澳门进行拍摄取景工作预算支出的30%至40%,并按影视作品类型上限为50万或200万澳门元。评审时将考虑申请项目对澳门城市形象的宣传作用、影视作品的制作规模及播放渠道的认受性、本澳影视业界的参与程度等。如外地拍摄团队为外国,尤其一带一路及葡语系国家和地区依法设立的实体,申请项目可获得额外加分。

为详细介绍上述资助计划的申请事宜及解答申请人问题,基金将于3月6日下午3时假诚丰商业中心7楼演讲厅(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322-362号)举行讲解会,有兴趣人士请于基金网站(www.fdc.gov.mo)报名,查询请致电8985 0834或电邮dgaf@fdc.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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