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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口(药物监督管理局)

进口用于喂养婴儿的已变化乳预先许可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申请用于喂养婴儿的已变化乳(如婴儿配方奶粉)的进口准照前,须先向药物监督管理局办妥相关产品的进口预先许可证。

办理资格:持有由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发出”受管制外贸活动登记”的商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在申请进口用于喂养婴儿的已变化乳时,必须递交以下文件及资料:

  • 原产国或有权限当局对该产品所发出的自由销售证书或卫生证明书,卫生证明书上必须包括拟申请进口产品的批号及有效期;
  • 外包装;
  • 由生产商发出的”婴儿配方食品营养成分表”[pdf]
  • 每次申请进口时必须填写相关的“预先许可”[doc][pdf]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药物监督管理局

地址: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19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3个工作天内签发货物进口预先许可证。(服务承诺)

即日签发产品进口准照。(服务承诺)


相关规范或要求

第7/2003号法律 – 对外贸易法

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给予进口许可权限的货物名单

第28/2016号行政法规 – 婴儿配方食品营养成分要求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1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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