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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口(药物监督管理局)

进口药物原料的预先许可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申请药物原料的进口准照前,须先向药物监督管理局办妥相关药物原料的进口预先许可证。

办理资格:持有由药物监督管理局发出“药物出入口及批发商号”牌照的公司或持有“药物工业生产准照”的本澳药物生产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所有药物原料在获批准入口前,必须呈交申请进口药物原料的批号分析报告,检验内容须符合药典或企业标准;
  2. 每次申请进口时必须填写相关的“预先许可”[doc][pdf]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药物监督管理局

地址: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19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3个工作天内签发货物进口预先许可证。(服务承诺)

即日签发产品进口准照。(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如产品含有第12/2022号法律所指的危险品,须同时于进口预先许可证的「原料名称」栏内标示产品的联合国编号或化学文摘社编号。


相关规范或要求

第7/2003号法律 – 对外贸易法

第12/2022号法律 – 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

第27/2023号行政法规 – 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主要施行细则

第209/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 – 给予进口权限限的货物名单

第107/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 – 订定危险品子分类和编码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

最后更新时间:2024-07-1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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