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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文件

申请盖印副本(未获发使用准照案卷)


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工程的关系人

申请方式

前往土地工务局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申请书(U040C)(P3)
    1. 如申请人为自然人,签名须与身份证明文件式样相同及须出示正本作核对;
    2. 如申请人为法人,须填写「法人代表声明书」(O015)。
  2. 工程计划已被核准的公函影印本;
  3. 与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

必须出示文件:

  1. 倘在土地工务局核对相似笔迹,须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其他有利文件:

  1. 符合豁免税项/印花税条件者,必须递交享有豁免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

土地工务局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三十三号地下接待柜台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 用纸质晒图纸复印图则,每十平方分米或不足之数: 澳门元3.50元;
  • 用胶质晒图纸复印图则,每十平方分米或不足之数: 澳门元35.00元;
  • 印花税:
    每一版:澳门元5.00元;
    每一份复印文件,加收:澳门元10.00元;
  • 备注:
    慈善机构及行政公益法人均可免缴税项;
    行政公益法人、教育机构、教区及神职团体均可免缴印花税;
    须递交相关证明以豁免缴付上述费用(或税项)。

缴费说明:

  • 可以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澳门通、MPay、银联闪付、银联云闪付、澳门中银手机银行、丰付宝、广发移动支付、国际付、工银e支付、UePay澳门钱包、支付宝、微信支付、支票或本票支付,批准后缴交;
  • 按照第22/2008号行政法规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使用支票作为支付工具时,有关签发日期不得早于支付日期三日。再者,其金额等同或超过澳门元5万元者,必须附同该银行的付款保证(或必须以本票缴付);
  • 可使用中国银行/中国银行信用卡机构或大西洋银行发出的信用卡/借记卡,付款总金额必需相等/少于澳门元10万元。每次以信用卡/借记卡缴费仅可使用一张信用卡缴付全数。于每年的最后七个工作日内不接受信用卡/借记卡缴款。

注:
澳门通、银联闪付、银联云闪付之付款上限为澳门元1,000元 ;
MPay之付款上限为澳门元20,000元。


审批所需时间

30天


备注/申请须知

  • 适用于未获发使用准照的工程;
  • 只有在相关工程专业计划被核准后,方有条件发出其盖印副本;
  • 本申请表只适用于未获发使用准照的案卷,倘申请人需申请已获发使用准照案卷内的文件或图则,应透过土地工务局网页下载 “建筑档案文件申请表”而作出;
  • 没有附同副本的情况,将视乎图则的数量而有可能延长回复的时间;

相关规范或要求

  • 本申请表只适用于未获发使用准照的案卷,倘申请人需申请已获发使用准照案卷内的文件或图则,应透过土地工务局网页下载 “建筑档案文件申请表”而作出。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 透过土地工务局收据上的查询编号及收件编号,可以在土地工务局网页查悉相应申请的进度状况。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单挂号方式邮寄
  • 电话短讯通知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的文件:

  • 收据
  • 公司盖章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表格下载

U040C(P3)O015


资料提供:土地工务局(DSSCU)

最后更新时间:2023-10-27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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