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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二期经济房屋申请结束收约42,000宗申请


为期三个月的2013年第二期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於今(17日)结束,房屋局合共收到约42,000宗申请表。 2013年第二期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可供申请购买之经屋项目分布於澳门、氹仔及路环区,分别是青涛大厦、快盈大厦、青洲坊大厦、青怡大厦、日晖大厦、居雅大厦、业兴大厦及安顺大厦,合共1,900个单位,包括854个一房厅单位、888个两房厅单位及158个三房厅单位。 申请可以家团或个人申请人的形式提出,而申请人必须是年满18岁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家团亦须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资产净值上限之规定,1人家团每月收入下限为澳门币7,820元、上限为澳门币29,700元、资产净值上限为澳门币896,200元;2人或以上家团每月收入下限为澳门币12,210元、上限为澳门币59,300元、资产净值上限为1,792,400元。 2013年第二期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申请期由2013年12月18日至2014年3月17日,申请期间,房屋局合共收到约42,000宗申请,其中,申请结束日(3月17日),收到的申请为约3,500宗。因应多户型经屋申请进入最后阶段,房屋局已调配更多人手疏导人流,将原来的11个接待柜台增至27个,当中多个柜台,专为长者、孕妇、伤残人士等有需要人士提供协助,所有柜台中午不休息,尽量满足居民的需要,申请期间,整体秩序良好。 於申请期结束后,房屋局将按序通知申请者补交文件,同时跟进申请表之审核工作,以编制经屋申请人临时名单。房屋局亦将加派人手跟进申请表之审核工作,其程序包括先分析家团状况,其中有物业状况、收入及资产、有否曾为公共房屋家团成员;之后会进行分组,即核心家团、非核心家团或个人等;然后进行输入资料的工作,最后会再次复审有关资料。 按第10/2011号法律《经济房屋法》规定,经屋分配制度由原有的计分排序轮候方式改为分组排序,按每期可供应房屋接受申请。首先,将合资格家团按法定的优先次序分组,组别的优先顺序如下:核心家团、非核心家团及个人申请,以分组方式对获接纳的申请进行排序;同时,每一组别内再次排序,尤其考虑家团成员中有长者或残疾人士;申请人按本身组别次序选择房屋。 在进行分组后,若每一组别内有一个以上家团或个人申请人,则以电脑随机抽号的形式,对合资格申请表公开抽号,以制定申请人排序名单,再按申请人排序名单的次序,发函通知申请人提交证明文件,并跟进续后之拣楼工作;但具体时间需考虑有关法定程序的进行,包括上诉、听证等,亦需视乎个案数量。 申请人排序名单由房屋局制定,并会张贴在房屋局指定的地点,详情请留意房屋局日后的公布;申请人排序名单的有效期在供申请的单位出售完毕后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