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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团体收集及处理个人资料


8月24日上午,本澳某团体在水坑尾、氹仔花城公园、高士德、佑汉、风顺堂区共五个地点举办所谓的"民间公投"活动,安排人员在有关地点收集澳门居民身份资料。上午10时55分,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在治安警察局的陪同下,在水坑尾向有关活动的负责人递交了通知信,指出透过不具备法律基础之所谓 "民间公投"活动收集及处理澳门居民身份资料,违反第8/2005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之相关规定,有关活动的负责人当场签收该通知信。
然而,本局人员发现在风顺堂之站点,有关团体的人士不理会上述通知,继续收集到场澳门居民的身份资料,以进行所谓之公投活动,本局再次通知该地点之负责人及相关人士停止上述之违法行为,惜其等不予理会。本局立刻采取适当行动,把有关人士带返第一警务警司处作进一步调查,行动中本局一共带走3男1女,当中包括该站点的负责人,并将以涉嫌触犯加重违令罪作进一步侦查,以及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约於下午三时,该团体在各站点聚集的人群已全部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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