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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透过综合性措施预防青少年吸烟


卫生局10年来参加世界卫生组织举办每5年一次的《全球青少年烟草使用调查》。澳门青少年13至15岁年龄层的烟草使用率於2010年为9.5%,与2005年的11.9%对比,也下降了两成,若与邻近国家或地区比较(如:马来西亚、中国、韩国),并不属於高水平。 本澳13至15岁青少年烟草使用率为9.5%, 这是指在13至15岁这一个年龄组别中,每100个人有9.5个人使用烟草,不应误解为他们占全澳整体烟草使用人数约一成。根据整体人口烟草使用率为16.9%,粗略推算出13至15岁烟草使用者约占整体烟草使用人数的2%。 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最有效预防青少年吸烟的方法是实施综合性控烟措施。因此,卫生局一直积极透过立法、执法、宣传教育和鼓励戒烟多管齐下的方式,加强推动无烟环境的建设。 为特别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的影响,特区政府透过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把青少年的主要活动场所列入法定禁烟范围,同时又作出了包括:禁止向未满十八岁人士销售烟草制品;销售地点必须张贴相关的告示式样;销售者对购买者年龄有怀疑时,可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禁止透过无法辨认购买者年龄的远距离途径售卖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及赞助,实施烟包式样纳入规管等的严格规定。 卫生局亦透过日常巡查和接收投诉等方式进行相应的监察,倘发现违规情况,将依法跟进及处理。网吧、游戏机中心一直是控烟执法关注的场所,有意见提出2014年上述场所的巡查次数比2013年大幅减少,经查证是因将2013年网吧、游戏机中心巡查的两个数字注脚误作为数据的一部份,事实上,有关的违法检控数分别确实为1520宗及1710宗,而2014年首6个月,网吧及游戏机中心违法检控数分别为834宗及751宗,与2013年相若。 至於向未满18岁人士售卖香烟属违法行为。在2012年及2013年,卫生局共接获3宗有关向未满18岁人士销售烟草制品的投诉。接案后,执法人员曾对涉案场所进行多次巡查,期间未见有违法销售烟草制品的情况,故未能作出检控,而2014年至今未有接获相关投诉。事实上,许多国家或地区均有限制出售烟草予未成年人的规定,但其成效相当有限,检控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因此,卫生局通过日常巡查和接收投诉等方式加强相应的监察,检视其是否贴有禁烟标志,以及可否对任何人提供直接销售措施等。另外,亦会提醒销售者售卖烟草予青少年属违法行为,违法者会被检控,以减低未满18岁人士购得烟草的机会。 未来,卫生局将继续透过包括开展青少年吸烟行为调查、举办控烟活动和加强烟害宣教工作等多方面的措施,向青少年灌输正确的生活态度,与家长、学校携手,预防青少年染上吸烟的不良习惯,尤其是致力减少有吸烟习惯的父母对其子女所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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