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鸽”重创澳门,市民、商户都蒙受损失,特区政府各部门现正全力以赴开展善后工作。根据《工作意外及职业病损害的弥补制度》,雇员在台风期间工作以及上下班期间倘遇到工作意外有权获得保险赔偿,雇主必须为雇员购买相关的工作意外保险,澳门金融管理局(下简称“金管局”)现正积极跟进理赔事宜,已与澳门保险公会及各保险公司全天候保持联系。
为更好地保障雇员在台风期间工作以及上下班期间获得工作意外的赔偿的权益,金管局联同劳工事务局(下简称“劳工局”)在2015年6月,就透过颁布第6/2015号法律,修改了《工作意外及职业病损害的弥补制度》(即八 月十四日 第40/95/M号法令),将雇员於悬挂八号或以上风球期间,在开工前或结束工作后的三小时内,直接往返居所与工作地点途中发生的意外,纳入工作意外的保障范围。倘雇主需要雇员於悬挂八号或以上风球期间工作,则必须为有关雇员购买相关的工作意外保险。
根据法律,一旦发生工作意外,遭遇意外的雇员或其家人应在意外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雇主或代表雇主的领导主管;雇主或代表雇主的领导主管在获悉发生意外后,应立即确保受害人获得必需之急救;已购买保险的雇主实体得知意外发生后,应根据保单规定通知有关保险人。如雇主实体未购买保险,当出现雇员因工作意外死亡的情况,雇主应立即透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法院。上述情况按法律,雇主亦必须向劳工局作出申报。
特区政府致力维护市民权益,无论雇主和雇员都应知悉相关法律规定,并确保提供或受到应有之保障。而为确保受台风影响之雇员获得应有赔偿,金管局正在积极跟进中,包括与澳门保险公会及各保险公司全天候保持联系,要求业界加快处理任何灾后亟需处理的保险理赔事宜,并提供渠道方便雇主和雇员查询。雇主和雇员如需协助或希望索取更多资料,可致电金管局保险监察处热线83952280或83952202,亦可电邮至general@amcm.gov.mo与金管局联络。如需向劳工局申报或协助跟进工伤赔偿事宜,可致电83999438,传真28717771,电邮o.injury@dsal.gov.mo联络劳工局,亦可浏览局方网页(http://www.dsal.gov.mo)或亲临劳工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