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即将进入竞选宣传期,选管会提醒各候选名单在进行竞选活动或其他活动时,如涉及占用公共道路和临时交通措施,须向交通事务局及治安警察局申请,相关部门会按照社会秩序及交通安全等原则,作出综合考虑及跟进处理。 另外,候选名单在竞选活动期内,如在公共或向公众开放的地方进行集会、聚会、示威或游行,须通知民政总署,并交由相关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包括上述的社会秩序及交通安全等因素,作出安排及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