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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组候选名单 "粉红爱民" 提出退选申请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31)日收到第五组候选名单「粉红爱民」提出退选申请,将会按照《立法会选举法》第45条及第46条的规定,进行审视及跟进有关程序。

按照《立法会选举法》第66条第6款规定,不论任何原因,经公开抽签分配序号后,候选名单退选或失去资格,均不影响其他名单经公开抽签获得的序号。

另外,《立法会选举法》第120条规定,在已放弃竞选的名单的相应方格内填划,属於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