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公众对生肖钞的需求,两家发钞银行将於2015年6月29日上午9时正开始,至2015年7月24日下午6时正,为澳门居民(即持有有效澳门永久性及非永久性身份证者) ,就之前已经发行的四款生肖钞(包括壬辰龙年、癸巳蛇年、甲午马年及乙未羊年) ,进行登记兑换。有意兑换该等生肖钞的澳门居民,须於上指登记期内,透过澳门金融管理局的网页(www.amcm.gov.mo)进入发钞银行的联合登记系统,进行一次性的兑换预约登记。 每名居民仅可登记一次,但将同时包含两家发钞银行发行的上述四种生肖钞。每家发钞银行供每名居民兑换的每种生肖钞为8张,即完成网上预约登记后,将兑换得两家发钞银行发行的四种生肖钞合共64张。登记兑换人士不能增减系统预设的兑换数额。成功登记人士应保留相关确认记录,也可以通过登记系统查询登记之确认资料。 兑换期为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11月20日。除两家发钞银行外,兑换地点还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澳门)、大丰银行、华侨永亨银行、澳门国际银行、澳门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澳门分行及广发银行澳门分行的指定网点。兑换人士只须前往选定的兑换地点,便可同时兑换两家发钞银行的四种生肖钞。 兑换人士请於所选定的日期,带同其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亲身前往所选定的兑换地点以现金进行兑换。如需委托他人代领,代表人须带同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以及下列文件,於选定日期到选定地点,代登记人进行兑换: 一、 登记人已签署的於澳门金融管理局网页内下载的授权声明; 二、 登记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该副本须由登记人签署); 三、 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该副本须由代表人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