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澳门基金会特别奖学金由7月13日至7月31日接受申请


2015/2016学年澳门基金会特别奖学金将於7月13日至7月31日正式接受申请,欢迎符合申请资格、升读或就读指定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之澳门学生申请,本学年奖学金名额共55名,申请结果将於9月4日或之前公布。 特别奖学金计划目的是支持和鼓励成绩优异的学生继续在一个较佳的学习环境下接受高等教育,为社会发展培养所需的人才。奖学金主要申请对象为就读世界排名100位以内的大学,在该等大学升读任一学科领域内的课程,或在各学科领域的世界大学排名中列前50位的大学的本澳永久性居民(大学排名参考《英国泰吾士报高等教育特刊》http://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uk/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14-15/world-ranking)。如申请人於2015/2016学年升读非指定高等院校之全日制学士学位专业课程,该专业课程在其他具公信力之世界大学专业排名中名列前10位,亦可提出申请,但须经澳门基金会审核接受有关申请资格。55个奖学金名额根据大学所在地区分为亚洲、大洋洲、欧洲及美洲或其他地区四个区域,获选学生将按其就读地区获定额奖学金,并须在完成课程后返回澳门或於内地服务,服务期间不少於受资助年期。奖学金获得者可根据澳门基金会特别奖学金章程的续期条件申请续期,但以最短修读年期为限。 特别奖学金之甄选方式将分为应届中学/预科毕业生以及正就读高等教育课程两组作甄选,甄选评审以大学排名(30%)、最新一年成绩(60%)及其他课外活动(10%)表现比率评分,综合评分较高者获优先考虑。 申请人应递交文件包括:申请表正本、身份证影印本、录取通知书或注册证明书(如申请时尚未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注册证明书,可递交证明已向学校申请就读之文件,如入学申请书等)、毕业证书及成绩表、课程简介等文件。申请人应於7月31日或之前登入澳门基金会“特别奖学金”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填写后列印表格文本,连同所需报名文件以邮递或亲临方式递交至澳门基金会 (英国地区申请人须於8月17日或之前补交GCE A-Level成绩考核的最后成绩),申请人需提供文件正本供澳门基金会核对。 澳门基金会特别奖学金源於澳门基金会与教育暨青年局於2006年合作设立的特别奖学金计划。由2012年开始,澳门基金会独立执行特别奖学金计划,全面负责相关申请及跟进工作,并在计划执行过程中与教育暨青年局保持密切的沟通合作,使此项工作不断完善,造福澳门学子。至今,已经有260名澳门学生获得特别奖学金。此外,为保持原计划的延续性,已收取特别奖学金且继续在读之学生,原有之奖学金发放模式不变。 2015/2016学年澳门基金会特别奖学金申请表格及章程可於澳门基金会(地址:澳门新马路61-75号永光广场7楼)索取或於澳门基金会网页下载(网址:www.fmac.org.mo / 电邮:db_info@fm.org.mo),查询电话 87950920 或 87950966。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