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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侦破一宗治安警察局警长涉嫌伪造文件的案件


廉政公署揭发治安警察局一名警长涉嫌伪造出勤纪录,触犯《刑法典》规定的伪造文件罪,该罪行可被科处最高三年徒刑,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案情指,治安警察局一名警长涉嫌於2010年至2014年期间经常迟到及早退,或於当值时离开工作岗位超过两小时,甚至在办公时间或於提供补充性工作(俗称“抽水更”)期间离境处理私人事务。该名警长为掩饰有关情况而伪造出勤纪录,故意於出勤表上签写不实的出勤时间,意图使上级以为其已按规定的时间出勤,以避免承担相关纪律责任及丧失增补性津贴。 廉政公署已将有关情况通报治安警察局,以便该局采取适当措施跟进,并尽快完善出勤管理及监督机制以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