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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4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04.86,按年上升4.51%,升幅较3月份(+5.10%)明显收窄;住屋租金及外出用膳收费上调仍然是带动消费物价指数上升的主因。 与去年4月比较,升幅较显著的大类为住屋及燃料(+9.84%)、医疗(+5.17%)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4.73%),主要是住屋租金上升,门诊服务及外出用膳收费上调所致;而跌幅明显的有康乐及文化(-1.43%)和烟酒(-1.40%)价格指数。今年4月甲类(105.05)及乙类(103.31)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上升4.96%及3.58%。 4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31%。夏季衣履新上市,车位租金及车辆保养维修费用上调,致使衣履及交通价格指数按月分别上升2.81%及0.67%;另一方面,蔬果、鲜鱼及海产价格回落,抵销了外出用膳收费及新鲜猪肉价格的升幅,令食物及非酒精饮品价格指数按月微跌0.04%。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32%及0.23%。 至今年4月为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5.62%,住屋及燃料(+11.49%)、食物及非酒精饮品(+5.66%)和医疗(+4.83%)的价格指数升幅较大。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较前一期上升6.10%及5.26%。 今年首四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上升4.91%;其中住屋及燃料、医疗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价格指数分别上升10.68%、5.44%及5.11%。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别录得5.33%及4.22%的升幅。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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