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监测网络)今日(五月十八日)发布二○一四年监测结果报告,报告反映珠江三角洲地区去年的空气质素持续改善。由於粤港澳三方於二○一四年九月完成优化监测网络,新增的监测子站及监测因子只有三个多月的数据,不足以作全年分析评价,因此二○一四年监测结果报告只包括原来16个粤港监测子站及4种主要空气污染物(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可吸入颗粒物)的监测结果及趋势。 二○一四年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值较二○一三年分别录得 11%、8%和 11%的减幅。与监测网络於二○○六年啓动时相比,二○一四年录得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值分别下降 66%、20% 和 24%,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区内空气质素持续改善,显示两地近年推行的减排措施已取得成效。同期,监测网络录得的臭氧浓度的年平均值则上升了19%,上升趋势反映区内的光化学污染仍待改善。有关四种空气污染物自二○○六年起的趋势见附表。 为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素,香港环境局与广东省环保厅於二○一二年十一月通过二○一五年减排目标和二○二○年减排幅度。香港在二○一三年三月发表《香港清新空气蓝图》(《蓝图》),而广东省亦在二○一四年二月公布《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方案》),双方分别提出一系列改善空气质素的措施,全方位地减少由海陆交通、发电和非路面流动机械等带来的空气污染。香港的《蓝图》及广东的《方案》对改善珠三角空气质素有积极作用。粤港双方正筹备开展中期工作回顾和研究二○二○年的减排目标,以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素,包括臭氧问题。 香港近年的主要减排措施包括逐步收紧电厂的排放上限及检讨发电燃料组合、逐步淘汰欧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业车、加强管制石油气及汽油车辆的废气排放,以及收紧境内供应船用轻质柴油的含硫量。至於广东省方面,近年的主要减排措施包括建设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严格环保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大气污染项目脱硫及降氮脱硝;开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推行“黄标车”限行;在珠三角地区全面供应国五车用柴油;执行汽油车国五排放标准;以及深圳推行远洋船泊岸转用低硫燃料或岸电的资助计划。粤港会继续推行减排措施,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素。而澳门方面,根据《澳门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持续为改善空气质素进行多项工作,包括从源头起禁止高污染车辆进口,制订在用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及完善检测制度,同时将推进主要固定空气污染源标准制订和完善监管制度等工作。 粤港环保部门联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保护局、地球物理暨气象局於二○一四年九月共同优化监测网络,实时发布三地的空气质量信息;同时将空气监测子站由16个增加至23个,包括一个位於澳门大潭山的空气监测站;监测空气污染物亦由4种增加至6种,包括细颗粒物和一氧化碳。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香港环境保护署、澳门环境保护局以及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分别负责三地监测子站的协调、管理和运作,并会继续每年公布珠三角地区的监测结果及长期趋势分析和每季度发布监测数据的统计概要。 二○一五年的全年监测结果报告将反映监测网络所有23个监测子站及6种空气污染物的监测结果。公众可以登入「粤港澳区域空气质量实况发布平台」的网页 (http://113.108.142.147:20047),或经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www.gdep.gov.cn)、香港环境保护署 (http://www.epd.gov.hk) 、澳门环境保护局 (www.dspa.gov.mo) 或地球物理暨气象局 (www.smg.gov.mo) 的网页,获取有关年度报告及季度统计概要。 *请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