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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学术研究奬学金5月31日截止申请


由文化局发放的学术研究奖学金将於五月三十一日截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欢迎有兴趣的学者申请。 新修订的《学术研究奬学金规章》於本年二月一日起生效,旨在鼓励开展关於澳门文化及澳门与中外交流,具有原创性的学术研究,凡具有博士学位、并证明具有学术研究经验的澳门或外地人士,或具丰富研究经验、并已取得公认学术成果的澳门或外地人士,可填妥并签署文化局提供的申请表,连同个人履历、研究计划、学历证明文件的认证复印本,以亲送或双挂号邮件方式递交。 亲送申请者可於办公时间内到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或黑沙环新街五十二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递交,以收件证明印章上的日期为准;邮寄者则须以双挂号邮件方式寄至“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以邮戳日期为准;所有申请须在封套显著位置注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文化局学术研究奖学金申请”字样。申请者务必於截止日期前递交,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上述规定者将不予受理。根据规章,文化局学术研究奖学金每年发放一次,并於三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学术研究奬学金规章》详情及申请表,可於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浏览及下载。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朱小姐,电话八三九九六四八三,或电邮至estherc@ic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