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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将接受申请


文化局二零一五/二零一六年度“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将於六月廿三日起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六月三十日,资助上限为五十名。 “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的资助范畴包括文化遗产保护或研究、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影视、设计、动漫、艺术行政、文学、文化研究、艺术教育或其他文化创意产业的学位课程,凡已获外地高等院校录取修读上述范畴的学士/硕士学位课程、且於澳门公立或私立学校就读不少於四年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均可提交申请。 为配合澳门未来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文化局根据施政方针,培养艺文人才,促进文创发展,自二零一三年起特设“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以培养文化遗产及文化创意产业等范畴的优秀人才。该计划透过文件审核及面试方式,资助具推动本澳文化艺术发展潜力的新申请者。成功获文化局资助的申请者,将按修读之学位及就读地区获发放定额资助。 申请详情及报名方式,可留意文化局网站www.icm.gov.mo之公布。如有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八三九九六六一四或八三九九六六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