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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3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04.54,按年上升5.10%,升幅较2月份(+5.30%)略为收窄;消费物价指数的上升继续由住屋租金及外出用膳收费上调所带动。 与去年3月比较,升幅较显著的大类为住屋及燃料(+10.58%)、医疗(+5.71%)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5.48%),主要是住屋租金上升,门诊服务及外出用膳收费上调所致;另一方面,交通及衣履价格指数分别下跌0.66%及0.39%。今年3月甲类(104.71)及乙类(103.08)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上升5.46%及4.27%。 3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19%。家佣工资及车位租金上调,带动家居设备及用品和交通价格指数按月分别上升1.69%及1.52%;另一方面,农历新年后旅行团收费回落及冬季成衣减价促销,令康乐及文化和衣履价格指数按月分别下跌6.43%及2.52%。甲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22%,乙类则微跌0.04%。 至今年3月为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5.77%,住屋及燃料(+11.67%)、食物及非酒精饮品(+5.75%)及医疗(+4.82%)指数升幅较大。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较前一期上升6.24%及5.49%。 今年首季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104.10)较2014年同季上升5.05%;当中住屋及燃料和医疗分别上升10.97%及5.54%。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别录得5.45%及4.43%的升幅。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