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接获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通报一宗怀疑集体胃肠炎事件报告,事件涉及9名人士到一间餐厅晚膳后,6人出现胃肠炎症状。 经调查发现,9名澳门居民於4月10日晚上6时到位於澳门筷子基沙梨头海边大马路的味膳馆共进晚膳,其中6名人士,2男4女,年龄介乎23至56岁,於4月11日晚上11时起相继出现腹泻、呕吐、发热等症状,患者已到医疗机构求诊,病情较轻,无需入院治疗。患者除该餐次外没有其他共餐史,根据进食史、潜伏期和症状,引起是次事件的病原体为细菌性的可能性较大,可能与进食了处理不当的食物有关。卫生局已即时将流行病学调查资料通报至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以便作进一步跟进。 卫生局表示,在处理食物时应注意良好卫生操作守则,食物供应商应确保食材和食物储存、制作过程的安全,同时,为预防食物引起的胃肠炎,消费者要向有信誉的供应商购买食物或食物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