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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帆:因应不同对象灵活推广《基本法》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接受傳媒訪問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29)日表示,特区政府一直持续推广《基本法》,未来希望因应不同的宣传对象,灵活地进行普法工作,包括考虑利用短片或新媒体等方式加以推广《基本法》。 陈海帆在出席纪念《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二十二周年系列活动后接受传媒访问,她指出,宪法是中国的立国之本,而《基本法》则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区之本,认识“一国”可以了解“一国两制”的精髓及其根本所在;她又指,今后将研究加强普法的趣味性,并因应不同对象进行各类推广工作。 陈海帆续指,特区政府持续展开《基本法》的普法工作,行政法务范畴的不同部门,包括民政总署的公民教育、身份证明局的领事保护教育,法务局与学校合作开办讲座,并与教育暨青年局设有一套适用於本澳中小学的联合教材等。 过去数月,她和青年团体见面时,亦有青年团体提出希望和政府合作,展开针对《基本法》的宣传活动工作,所以今年会深化在青年、学校及社会各阶层,结合宪法以推广《基本法》,请青年团体多出主意,例如可以考虑利用灵活的短片的形式、新媒体,甚至街头的短剧等等。她又认为目前的普法工作仍有改善的空间,要不断地优化。 另外,有传媒问及特区政府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的进度,陈海帆表示,目前仍在研究相关方案,希望在年内会得出初步研究结果,之后向公众谘询及听取社会意见,凝聚共识。

视频:【新闻局】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谈普法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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