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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税徵收期月底结束仍有一成五车未缴纳


至今仍有36,000多台车辆尚未缴纳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交通事务局再次提醒车主须於3月31日前为车辆缴纳税费,逾期缴纳将被徵收过期罚款。而为方便车主顺利缴纳行车税,治安警察局已於交通事务局三个服务专区设柜位收取交通违例罚款。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星期五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本年度有233,677台车辆须缴纳行车税。根据统计,截至本月26日,仍有36,041台车辆未缴纳行车税,占整体应缴税费车辆的15.4%。有关车主应尽快带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交通事务局马交石、中华广场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的服务专区、财政局大楼及接待中心、邮政总局及部份分局、本澳9间银行多间总行及分行缴交。另外,亦可於3月29日中午12时前,登入交通事务局网上电子缴费网站https://epay.dsat.gov.mo办理缴费手续,并於成功完成手续后的3个工作天,携同车主或获委托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或副本,及列印收据、车辆登记折正本或车辆所有权登记凭证任一文件到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领取税圈。 逾期缴罚款将强制徵收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车主在缴纳行车税前必须缴清交通违例罚款。因此,在缴纳税费前,车主应先了解车辆有否违反《道路交通法》并接获罚款通知;同时要注意,若交通违例没有按规定於处罚决定作出后15日内缴付,将按税务执行程序转交财政局进行强制徵收,届时须前往财政局位於罗理基博士大马路龙成大厦地下的税务执行处缴付罚款后,方可办理缴纳行车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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