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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04.34,按年上升5.30%;升幅主要由住屋租金及外出用膳收费上升,以及农历新年期间旅行团费用上调带动。 与去年2月比较,升幅最明显的大类为住屋及燃料,按年升10.70%,康乐及文化和医疗价格指数亦分别上升9.49%及5.64%;另一方面,交通价格指数下跌1.04%。今年2月甲类(104.49)及乙类(103.12)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上升5.60%及4.76%。 2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90%。旅行团费用大幅上调导致康乐及文化价格指数按月上升7.15%;岁晚期间理发服务收费及鲜活食品价格普遍调升,以及外出用膳收费上升,亦带动杂项商品及服务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价格指数分别上升1.84%及0.81%。另一方面,女装成衣减价促销,令衣履价格指数按月下跌1.21%。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92%及0.73%。 至今年2月为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5.88%,住屋及燃料(+11.82%)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5.84%)指数升幅较大。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较前一期上升6.37%及5.66%。 今年首两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上升5.03%,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别上升5.45%及4.52%。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