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非高等教育教育制度纲要法》有关对特殊教育的规定,及特殊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教育暨青年局由3月2日至3月31日期间进行谘询,并透过举办4场讲解会,向公众介绍《特殊教育制度》的修订文本,同时收集意见和建议,期望透过共同努力,完善有关制度,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得到更好的保障。 教育暨青年局对《特殊教育制度》的修改持开放态度,连日来的讲解会得到相关团体、家长、学校的高度参与,并就文本内容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由於《特殊教育制度》属原则性的框架、具指导性的大原则,目的是对不同类别学生进行教育,教青局将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适当整合文本内容,至於具体工作的实施,则会配合社会和教育的发展,以及按有特殊教育学生的需要,透过指引有序落实执行。 促进获得适切的教育 持分者可转介有特教需要个案 特殊教育是本澳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龄儿童及青少年享有发挥其智能及适合其身心发展的教育机会,并透过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让学生能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达到融入社会,自强不息的目标。 为此,若家长发现子女在学习或生活适应上出现明显及持续的困难,疑有特殊教育需要,可向教青局教育心理辅导暨特殊教育中心寻求协助,而老师、学生辅导员是家长以外,与学生接触最密切的专业前线人员,在遇到同样情况时亦可在家长同意下转介到该中心安排专业谘询及评估服务。该中心的专业团队将因应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心理辅导员、特殊教育教师及学生辅导员提供谘询及评估,并为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安排,让其能在适切的环境发展所长。若学生出现语言或大小肌肉协调方面的问题而影响其学习,该中心亦会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评估。此外,倘学生在身体机能及健康上出现问题,家长须安排子女由医护人员进行诊断。 各界紧密合作 持续优化特殊教育制度 教青局未来会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资源投入、为特教家长提供更多支援,并将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让教师能及早识别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使特殊教育能更好地回应社会及家长的期望。 教青局欢迎市民就《特殊教育制度》的谘询文本提供意见,市民可於本月底前电邮webmaster@dsej.gov.mo,又或传真:(853) 2835 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