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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参加201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正接受报名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参加201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正接受网上报名。根据中国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CEPA的具体承诺,澳门执业医生报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为:一.澳门永久性居民;二.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并执照行医满1年以上的西医及牙科医生;或三.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并执照行医满1年以上的中医生,须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内地全日制高等学校中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澳门科技大学中医专业本科学历。 201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又欲报考者,须於2015年3月11日9:00至3月20日24:00登入国家医学考试网: www.nmec.org.cn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列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将填妥的申请表和其他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不可用手机或相机拍照)上传至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报名暨资格审核资讯系统(http://jy.gdwsrc.net/user/login.htm)。 同时,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须於2015年3月17日至3月27日的办公时间内带同以下文件亲临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科再进行现场报名,所有报名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规格: 1.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 2.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审核表》(可登入卫生局网页www.ssm.gov.mo的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澳门地区”专页作网上登记); 3. 《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 4. 澳门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本两份; 5. 医学/中医/口腔(牙医)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本两份; 6. 执业牌照副本两份或卫生局发出之在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本一份。 另外,澳门考生於2015年4月15日前,可通过国家医学考试网缴纳考试费280元人民币。 报名活动,逾期将不予受理。有关办理报名手续,可致电28713734/28713735向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科查询(地址: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中心6楼),或浏览卫生局网页www.ss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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