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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就遗体防腐及出境卫生事宜和业界作出沟通

衛生局就遺體防腐及出境衛生事宜和業界作出溝通

卫生局於日前(3月9日)召集殡仪业界人士就遗体离境、签发卫生证明程序的优化措施举行会议。 会上,卫生局代表介绍了遗体搬迁的法律规定和卫生局在程序中的角色,及卫生局近期及拟於未来进一步采取的规范化和优化措施,并指出卫生局去年开始已对医学卫生证明式样、使用的语言、收费、需作出申请的情况等进行优化,减少需要发出防腐证明及金属棺的情况;试行周末、假期申请医学卫生证明的措施,及应部分业界要求对发出防腐证明作出监管。根据优化程序,卫生局现时只会在市民打算把遗体空运或运往其他较远地区时,才要求出示防腐证明,运往珠海的遗体则无须向卫生局提交防腐证明。 而对较早前有业界人士要求加强监管防腐证明发出的意见,卫生局已采取了下列跟进措施: 1) 要求须由进行防腐的技术人员亲自签发; 2) 要求业界不得提交不实的防腐证明; 3)实地检查镜湖殡仪馆之遗体存放间及防腐间的设置及卫生情况; 4) 当面核实防腐操作人员的培训证书及对防腐操作的认识;5)拜访天主教殡仪馆负责人确认该馆并未提供防腐服务; 6) 通知各殡仪业者若有意提供遗体防腐证明可提交相关资料。同时,卫生亦谘询了业界对进一步减少非必要文件和程序的意见。 大部分业界人士对卫生局的优化措施表示欢迎,并希望在可行的情况下进一步简化有关程序。 另外,就有业界代表对承接遗体运往内地的承运公司要求所有遗体都应附同防腐证明以供内地检疫部门查验的依据提出质疑。卫生局表示,已向珠海检疫局的相关部门查询且得到明确回覆,防腐处理是遗体经珠海进入内地的必要条件之一。 同时指出,遗体药物防腐方法包括全身灌注防腐、局部防腐两大类,应根据尸体保存的时间来决定使用的方法。全身灌注防腐需要用专门的设备在一定压力下将防腐剂注入遗体的动脉中,同时让遗体本身的血液引流出来。局部防腐则需将防腐剂注入到体腔、皮下等部位。遗体需要保存较长时间时,需要灌注防腐、局部防腐结合,由经过专门训练的技术人员进行,才能达到预定的效果,并且避免因接触死者的血液和其他体液而感染传染病。同时,为了保障公共卫生,过程亦须在殡仪馆内附设的专门房间内进行,不宜在一般的商业或工业单位内进行。须特别指出的是,一般医务人员并不具备进行遗体防腐的专门技术,世界上很多地方包括中国内地亦就如何进行遗体防腐,提供培训课程和资格认证。卫生局辖下仁伯爵综合医院殓房一直以来都是将遗体冷藏在4℃的冷藏柜内,以减慢遗体的腐败进度,直至家属领取遗体为止,并没有提供药物防腐服务。 卫生局强调,仁伯爵综合医院从未提供以化学药物(如福尔马林)的遗体防腐服务,亦无法例规定遗体防腐服务应由护士进行。若遇不适宜进行防腐的传染病病人遗体运送时,根据卫生局会要求在遗体离开医院前以尸袋密封,直至埋葬或火化。 此外,卫生局亦会就进一步加强对遗体防腐服务的监管等问题,积极听取业界及市民的意见。 会议由卫生局卫生监督林松医生主持,参加的业界代表包括:镜湖殡仪馆、梁桐殡仪、濠江殡仪服务、刘华记殡仪服务、公寿殡仪服务、李栢记、澳门孝思永远墓园、殡仪业工会、旺记墓碑工程等9家公司的15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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