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期“高校学生活动资助计划”现正接受申请,欢迎符合资格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民间团体及大专生提出申请。 高教办一如以往推出高校学生活动资助计划,藉以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筹划各类活动,累积经验,培养组织和领导才能,促进全人发展。本年高校学生活动资助计划分为“高校学生社团年度活动资助”和“特别专项资助”两部分。其中“高校学生社团年度活动资助”申请对象为於本澳依法成立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包括本澳或於澳门以外地区的澳门学生社团;而“特别专项资助”申请对象则为於本澳依法成立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民间团体、於本澳或於澳门以外地区升学的澳门大专生。资助范畴包括“义务工作”、“专业实践”、“扩阔视野”及“知法普法”。 第二期“高校学生活动资助计划”申请日期将由即日起至本年4月8日。拟申请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民间团体、於本澳或於澳门以外地区升学的澳门大专学生,可於指定期限内填妥申请表,并连同活动计划书及所需资料,以亲身递交、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至高教办(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7楼)。 有关资助计划的申请详情可浏览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网页(http://www.gaes.gov.mo/students/plan)。如有查询,可致电83969346或83969383与洪小姐或陈先生联络,或电邮至afees@gae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