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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1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07.04,按年上升3.77%,较10月份(+4.16%)进一步收窄。升幅主要由住屋租金、外出用膳收费及车位租金上调所带动。 与去年11月比较,升幅较显著的为烟酒大类,按年上升39.43%,教育和家居设备及用品大类的价格指数亦分别上升8.99%及6.54%,主要是学费及家佣工资上调所致;另一方面,衣履(-2.10%)及通讯(-0.43%)价格指数则录得跌幅。甲类(107.28)及乙类(105.05)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上升3.89%及2.76%。 1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10%。烟酒及冬季女装衣履价格上升,带动烟酒及衣履的价格指数按月分别上升2.48%及1.98%。另一方面,首饰钟表、其他个人物品(如:手袋钱包)、汽油和机票价格回落,导致杂项商品及服务和交通的价格指数分别下跌0.47%及0.40%。此外,虽然水果售价上升,但蔬菜及新鲜猪肉价格下调纾缓了食物及非酒精饮品价格指数的升幅。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11%及0.01%。 至今年11月为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4.71%,烟酒(+14.25%)和住屋及燃料(+8.69%)的价格指数升幅较大。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分别上升5.08%及3.85%。 今年首十一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上升4.64%,其中烟酒和住屋及燃料价格指数分别上升15.50%及8.43%。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别录得4.98%及3.74%的升幅。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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