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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惩教管理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为理顺公共行政架构职能,以及加强对在囚人士重返社会工作及少年感化工作的管理,特区政府建议将澳门监狱与法务局从属机构的少年感化院合并为惩教管理局。为此,特区政府制订《惩教管理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草案建议,惩教管理局为具行政自治权的公共部门,负责组织、管理监务部门和执行收容青少年的教育监管措施的部门,并支援其运作。草案建议,惩教管理局的机关包括一名局长及一名副局长和行政管理委员会。 草案规定,惩教管理局的附属单位为:(一)组织、资讯及资源管理厅,下设人力资源处、财政及财产处、组织及资讯处、维修及保养处;(二)公共关系及新闻处;(三)法律支援处。草案也规定,惩教管理局设有路环监狱和少年感化院两个从属机构,其中路环监狱的附属单位包括社会援助、教育及培训处和保安及看守处。 草案规定,惩教管理局的文职人员编制为一百三十九人,狱警队伍人员编制为六百一十七人。 草案建议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