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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期《澳门消费》已出版 调查电讯营运商手机售后服务


消费者委员会最新出版的第267期《澳门消费》。刊载消委会调查本澳四间电讯服务营运商的手机售后服务,结果反映不同营运商就各品牌手机提供的直接售后服务有不同的规定,消费者在向电讯服务营运商购买手机时,可参考该会的相关调查,以了解及掌握个人的消费权益。 手机已成为不少消费者的必需品,其质素及维修服务亦成为投诉的其中一个重点项目,为此,消委会透过问卷调查,了解本澳四间电讯服务营运商的手机售后服务条款或规定,为消费者的选择提供更多的参考资料。 这次调查反映四间营运商提供的免费换机时限与规定,以及产品免费受保时间大致相同,但保养期外的检查收费等就不尽相同,其中值得留意是调查反映四间电讯服务营运商对其销售的各品牌手机会有不同的保养方式,主要分别为直接及非直接的售后服务。调查指出,如果营运商不为其出售的某品牌手机提供直接的售后服务,手机一旦发生故障时,消费者就需自行向品牌维修站要求修理,而维修站的售后服务可能与营运商提供的服务有所不同,同时,消费者如不满意维修站的服务,其中一间营运商的回覆是不会协助跟进消费者的不满,为此,消费者在向电讯服务营运商购买手机时,应掌握该品牌的手机的售后服务是由营运商或维修站所提供,再考虑有关的差别是否会影响个人的消费选择。 此外,消委会又抽查了十二款的沐浴露的成份、卫生及洁护肤的成效,各样本的表现均符合测试采用的检定标准,但在判断洁护肤成效的总有效物项目的表现,各样本的百份比含量就有接近一倍的差距。 以上的电讯服务营运商的手机售后服务问卷调查及沐浴露抽检的详细报告已刊载於第267期《澳门消费》供消费者可参考。 第267期《澳门消费》报导了消委会八月参加在台北举行的“搭建两岸四地之消保桥梁”研讨会取得的成果,以及英国於今年十月份推出的新修定的《2015年消费者权益法》的主要修定的内容,该法引入了保护消费者购买数码产品的权益,以及扩大了保障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的权利。 市民现可於高士德大马路24号A昌兴大厦地下公众接待处,黑沙湾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M区消委会专区、水坑尾方圆广场政府资讯中心、文化局属下各图书馆、八角亭图书馆及澳门文化广场等地点免费索取第267期《澳门消费》,消费者亦可以利用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以及该会微信(WeChat)官方帐号浏览有关的内容。 消费者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该会热线8988-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