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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海关与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联合行动 打击未经检疫的鲜活食品流入本澳

行動中緝獲的部份蔬果

澳门海关行动管理厅关员,於日前联同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人员进行联合巡查行动,针对水客从内地携带未经检疫肉类及蔬菜类物品进入本澳,然后供应给本地的蔬菜店及食肆;是次行动共巡查了1个售卖瓜果蔬菜的无牌地摊,2间食肆,2间菜档,行动中共检获未经检疫的瓜果蔬菜共重248公斤。 於12月9至10日期间,海关行动管理厅关员在关闸马路及骑士马路一带附近监视,发现有水客将从内地带返本澳的物品,分别放置於关闸广场及台山华大新邨一带路边,集齐一定数量后由送货人以手携或手推车分别运送到佑汉街市2菜档、台山及筷子基2食肆,以及台山一大厦门口平台1非法摆卖地摊,行动中共缉获未经检疫的蔬果共248公斤。 是次行动中,民政总署以《食品安全法》起诉2菜档档主、2食肆负责人及1地摊的贩卖者,缉获的未经检验检疫货品,由民政总署跟进处理。有关的违法人士行为如构成犯罪,最高将可被判处五年徒刑或被科最高六百日罚金;如相关行为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将可被科处澳门币五万元至六十万元的罚款。同时,该名地摊贩卖者为一名持海关发出临时逗留证的横琴居民,海关以17/2004号法律第三条(自雇罪),对其进行起诉。 海关将会持续与民政总署加强联合巡查,打击未经检疫的肉类及蔬菜等物品流入本澳,保障本澳的食物安全,海关呼吁市民发现有食肆购买来历不明的肉类、家禽或蔬菜作为食材,或怀疑非法肉类或蔬菜收集点时,请作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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