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言人办公室今(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告将根据《土地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海一居”P地段批给期间届满(2015年12月25日)后的土地批给失效。
新闻发布会在政府总部多功能厅举行,由政府发言人陈致平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法务局局长刘德学、财政局局长容光亮、消费者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黄翰宁,以及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李灿烽等出席。
特区政府一直重视“海一居”批地的事件,并由行政法务司、经济财政司和运输工务司三个范畴成立了专门的小组跟进,研究“海一居”批地问题的处理方案。在依照法定程序,并严格遵循和坚守行政合法性原则下,特区政府拟定了对“海一居”批地个案的处理方案。
由於“海一居”P地段的土地批给属於临时性质,根据现在的工程进度,承批人已经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批租期限内完成对土地的利用,因此,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并结合政府过往在处理类似个案中的一贯做法,政府将依法宣告上述地段的土地批给在届满后失效。
对於已购买楼花人士的保障,特区政府会在遵守合法性原则的大前提下,从善意及适度的原则出发,为购买楼花的人士提供保障和协助。根据现行《民法典》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相关人士可以依照预约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通过多种方式,包括最终诉诸法院保障自身的利益。
政府理解购买楼花人士的心情,亦相信有关人士会理性地表达诉求。政府将在现行情况下,尽可能为购买楼花的人士提供协助,包括提供免费的法律谘询服务。有需要的人士可致电行政公职局资讯中心(电话:88668866)、财政局(28336886)和消费者委员会(89889315)。
特区政府强调,今后对“海一居”个案的处理,会在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兼顾个案中不同利益诉求的平衡。
视频:视频:【新闻局】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公布“海一居”批地问题处理方案
视频:【新闻局】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在法律框架下尽量帮助购买楼花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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