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履行6月12日第4/95/ M号法律第10条第2款b)之规定,於12月4日进行了 “口腔护理用品”及“奶粉”两项专项价格的调查工作,并已将有关的资料上载於该会网页 (www.consumer.gov.mo) 供消费者查阅及比较。是次调查亦同时上载於消委会的“澳门超市物价情报站”iPhone及Android手机应用程式内供消费者查阅及比较。 消费者如有相关查询,请致电该会热线电话:8988 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