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交通事务局对「经营的士客运业务特别准照公开竞投」之竞投案卷条款有所修订,为此,将延长截标期限至2016年1月12日下午5时正,开标会议亦会顺延至2016年1月13日上午10时,假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五楼交通事务局会议室举行。已购买竞投案卷副本的人士,交通事务局已透过双挂号信函,将修订内容寄往其登记地址。 「经营的士客运业务特别准照公开竞投」於10月14日展开,旨在批给经营不多於100部8年期特别的士,以回应社会大众对特别的士服务之需求。是次竞投案卷修订主要涉及无障碍的士和回报金、赎回及归属内容条文之修改。其中无障碍的士方面,经综合考虑本澳社会对无障碍的士之实际需求量而修订竞投案卷,由原来竞投案卷要求承批人提供「不少於十部」无障碍的士调整为「不少於五部」,但其后批给人仍有权要求承批人将无障碍的士的数量增加至十部。 新增条文允许批给人承担无障碍的士部份车价 此外,考虑到承批人经营无障碍的士之成本压力,故新增条文允许承批人申请由批给人承担无障碍的士之部份车价,金额相当於车辆基本价格的一半,但有关车辆的型号、规格及价格须经交通事务局核准;同时,为保障特区政府的利益,该笔金额在计算归属价值时将不计算在内。另外,是次修订还包括调整竞投案卷中有关回报金、赎回及归属的内容,以完善竞投案卷的内容。 因应上述修订,为让有意参与竞投人士有充裕的时间就著修订内容提出疑问,以及按照修订后的竞投案卷调整其投标书内容,故将延迟竞投人提出疑问的期限、交通事务局进行解答的期限、截标时间及开标时间,修订后竞投人提出疑问的期限会调整为12月9日,交通事务局作出解答的期限亦会调整为12月23日;至於是次公开竞投的截标期限则会延至2016年1月12日下午5时正,开标会议亦会顺延至2016年1月13日上午10时,假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五楼交通事务局会议室举行。 在今日(12月2日)或之前已提交投标书者,其已提交的投标书仍然有效,但得透过提供投标书收条正本以取回投标书并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