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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城市发展策略研究”及“新城谘询总结报告”的澄清


就运输工务司罗立文司长於昨天(27日)在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及会后采访中提及的内容,现作相关澄清如下: 关於在城规会上提及澳门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作:《城市规划法》规定开展总体城市规划前,须先进行的应为“城市发展策略”研究。预计到明年下半年有关策略研究的大纲有方向后,可先起动编制澳门总体城市规划的工作以缩短时间。 於城规会后访问中提及新城区总体规划第三阶段公众谘询总结报告:该规划的公众谘询於本年八月完成,按规定土地工务运输局有六个月时间整理谘询总结报告,完成时间预计为“明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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