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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及平衡公营、私营及非营利医疗系统共同运作 确保市民获得更好和更适切医疗服务


卫生局今(11月19日)就仁伯爵综合医院财务开支、完善病人资料保密机制及完善卫生中心预约通知机制事宜会见传媒。 卫生局李展润局长在记者会上,就上述事件曾造成市民不便或困扰,再次向公众致歉。同时,他表示澳门的医疗政策正如行政长官日前在施政答问大会上所指,目前澳门的医疗服务主要由公营、私营及非营利医疗机构共同承担,上世纪80年代为全澳市民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是私营及非营利医疗机构,公营医疗机构只为公务员提供医疗服务,其后才出现重大转变。但无论是基於历史原因或风险危机管理的考虑,政府医疗机构不应承担全澳医疗服务,仅依赖一间公营医院去处理所有医疗服务,如遇突发情况类似传染病爆发时(沙士期间,香港部份医院曾出现类似危机),医院须作出预防或隔离措施,所有的医疗服务便须暂停,而部份医疗服务,如血液透析、肿瘤化疗的疗程,若病人不能适时取得服务,便可能危及其生命。所以,政府不能任由私营或非营利机构持续出现萎缩甚至是结业,这对澳门市民乃至整体医疗服务都不健康,政府有责任支援这些医疗机构的发展,在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发牌制度上监督其运作及质量,确保其服务的水平与质量。 而部份医疗服务则必须由政府承担,如传染病的应对措施,包括为患者提供䣓离床位、提供足够的药物、采取䣓离开措施和统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等,政府责无旁贷。另外一些医疗服务,如血液透析、放射治疗、化学治疗等服务,则可由非营利医疗机构承担。无论是公营、私营或非营利医疗机构都各有特色与优点,共同为澳门市民提供适切及必要的服务,三个系统并行亦是特区政府一直以来的基本政策方向。为此,卫生局仍会与非营利医疗机构保持及加强合作。 事实上,多年来仁伯爵综合医院及卫生中心亦随著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无论在增聘人员或开支上都有相当大的增幅。目前卫生中心可为全澳市民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非澳门居民在卫生中心取得服务则须支付费用;医院的免费服务则只针对特定的人群,包括65岁以上人士、10岁以下儿童、中小学学生及教师、孕产妇、精神病患者、癌症患者及传染病患者;根据现行法律,在医院收费上,澳门居民须支付的医疗费用为定价的70%,另外的30%则由政府资助;外地劳工须支付定价的100%;游客则须支付定价的200%;体现了用者自付的部份原则。但政府仍必须维持及平衡公营、私营或非营利医疗三个医疗系统共同运作的情况,而不能仅倾斜某一个方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民得到更好、更适切的医疗服务,而上述机制已有效运作超过三十多年,直至目前为止,暂不考虑增加市民在医疗费用方面的负担,会维持现时的医疗政策,并持续优化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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