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既定安排,四款生肖钞(包括壬辰龙年、癸巳蛇年、甲午马年及乙未羊年生肖钞)的兑换期将於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结束。为便利市民,是次生肖钞的兑换增设了宽限期,由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止。澳门金融管理局特此呼吁,已完成网上登记但尚未於兑换期办理兑换的人士,请於上述宽限期的银行办公时间内,前往所选定的地点进行兑换。 有关兑换以及代领生肖钞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请浏览本局网页(www.amcm.gov.mo)或致电生肖钞专线(2856 5071 / 2856 5072)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