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延续「2015交通安全推广」活动,推动社会大众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治安警察局今日到林茂堂区进行宣传及检控行动,向公众传递正确的交通安全行为和观念,从而减少交通意外的发生。 据治安警察局统计资料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共发生13,087宗交通意外,涉及伤者4,412人次,上年同期则有13,024宗交通意外,涉及伤者4,382人次,数字显示,平均每3宗交通意外就导致1名伤者。另一方面,今年1至10月,共检控行车期间没有佩戴安全带之违例2,727宗〈去年同期为307宗〉,驾驶中使用手提电话则有3,159宗〈去年同期为353宗〉。 佩戴安全带是一项重要的保护措施。《道路交通法》规定,轻型汽车的驾驶员及前座乘客必须佩戴安全带,倘不幸发生交通意外,佩戴安全带能有效减低受伤的风险或程度,驾驶员及乘客均应系上安全带,勿贪一时之快罔顾自身以至车内亲友的安危。为此,今日下午治安警察局行动厅公关处余志华副警司及交通厅李勤副警司,组织宣传队到林茂海边大马路一带,提醒道路上的驾驶者及乘客佩戴安全带的重要性,并呼吁行车期间驾驶员切勿使用手提电话,稍一分神,便可能酿成严重事故。 治安警察局将继续透过宣教检三管齐下,与相关政府部门、交通业界、社团和学校等进行交通安全讲座等活动,组织宣传小队在本澳各区开展及介绍交通安全资讯,以及不定时在澳门各区交通干道上采取执法行动。交通安全,由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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