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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道德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工作会议

譚俊榮司長與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的成員合照

生命科学道德委员会於今日(10月30日)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席、社会文化司谭俊荣司长主持。谭俊荣司长在会议致辞时表示,根据第7/99/M号法令之规定,生命科学道德委员会须制定脑死亡的标准及规则,并需就生物、医学或卫生领域之科技发展引起的道德问题提出建议和发表意见,委员会成员来自不同领域的代表,共同推动澳门医疗事业发展,可谓任重道远。会议上,委员会审议了脑死亡的标准及判定指引,并就施行器官移植和医学辅助生殖的立法提出意见。 委员之一的卫生局李展润局长和仁伯爵综合医院法医科主管柯庆华医生,向各委员介绍和说明了脑死亡的标准及判定指引。谭俊荣司长与各委员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详细讨论该指引中的各项内容。与会的委员一致认为,该脑死亡的标准及判定指引非常严谨和符合科学程序,也回应了当今医学发展的需要,故此决议通过,并根据第7/99/M号法令第三条第一款b项之规定,将提交给行政长官认可,这标志著澳门对於死亡概念和推动器官移植的发展迈向新里程碑。 生命科学道德委员会随后分别讨论了施行器官移植和医学辅助生殖的立法这两项议题,一致认为这两项议题涉及重大的伦理道德问题,有必要立法进行规管,透过立法使施行器官移植和医学辅助生殖的程序具规范性和可受监管,从而杜绝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其他出席者包括有生命科学道德委员会成员:黄显辉、吴培娟、殷磊、林伟基、何伟强以及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科负责人梁佩珊和法律办公室协调员RuiAma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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