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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设立“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委员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今(28)日刊出第330/2015号行政长官批示,设立“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委员会”,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委员会的职权主要是就澳门特别行政区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作出研究和顶层设计,并制定有关政策;统筹制定以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为基础的澳门未来五年发展规划;设立定期检查当年中期规划的制度;就其他相关事宜发出指引。 “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委员会” 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经济财政司司长、社会文化司司长、运输工务司司长、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政府发言人、行政长官办公室两名代表及政策研究室两名代表。如有需要,委员会主席可邀请其他公共或私人实体的代表以及专家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或会议。行政长官办公室向委员会提供运作所需的行政、技术及后勤支援,并负责承担运作所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