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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河底隧道首8月录近800宗超速记录


设於澳大河底隧道的超速侦测系统自今年初运作以来,直至今年8月,共录得787宗超速记录,交通事务局与治安警察局提醒驾驶者,违反速度限制可被科处罚款600元至10,000元,累犯者更可被科处两倍罚款及停牌,呼吁驾驶者切勿违法。 为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遏止超速违规行为,交通事务局於今年初启用位於澳大河底隧道的超速侦测系统。倘若车辆超速行驶,系统会即时进行现场拍照,详细记录车辆的超速时间、超速地点、车牌号码及当时的行驶速度,并将资料回传至治安警察局的监控中心,有关部门会根据资料对违规者进行检控。 根据治安警资料显示,直至今年8月,该超速侦测系统共录得787宗超速记录,即平均每月有近百宗超速违规记录。现时,澳大河底隧道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交通事务局及治安警察局提醒,按照现行法例,驾驶者违反速度限制可被科处罚款600元至10,000元;如属累犯者,更可被科处两倍罚款及停牌1个月至3年,呼吁驾驶者注意行车速度,安全驾驶,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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