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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及水务局2014年服务承诺覆审获通过


海事及水务局2014年服务承诺覆审申请,於7月份已获公共服务评审委员会许可通过。是次覆审考核,海事及水务局获得“合格”之评语,其有效期由2015年7月2日起,为期2年。 为优化现有服务项目及切合实际所需,海事及水务局於是次覆审申请时,把现有的“设定航班”申请、“船舶海事登记”之“船舶航行证明文件续期”和“船舶登录更改或修改”两项申请,以及“杂项准照”之“宗教仪式准照”申请的服务质量指标进行了调整及分拆,使海事及水务局现有服务承诺项目所涉及之质量指标由原来的32项增加至35项。有关详情可浏览海事及水务局网页(www.marine.gov.mo)。 海事及水务局除透过不断推出多项服务承诺项目外,於本年8月起,海事及水务局设於港务局大楼之出纳部,更改其缴费时间与正常办公时间相同,即(星期一至四09:00-13:00、14:30至17:45;星期五09:00-13:00、14:30至17:30,公众假期除外),以回应服务对象所需。因应缴费时间的调整,“船舶海事登记”、“海员登记”、“游艇驾驶员执照”及“杂项准照”等多项服务的领证时间亦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海事及水务局将继续致力改善服务素质,务求为市民和业界提供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