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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委员会全体会议举行

法務部門代表介紹集中統籌立法機制的改革方案

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委员会於今日(10月5日)上午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席、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主持,与会者包括代秘书长冯若仪、各施政范畴司长办公室主任及其代表,以及法务部门、民政总署和财政局等代表。会上就强化和完善特区政府统筹立法机制的事宜作了深入的讨论,并确立了集中统筹立法机制的改革方案。 陈海帆司长在会上强调,强化特区政府统筹立法机制的目的在於优化现时立法工作的前期论证及决策阶段,明确立法项目的启动,以至整个法规草拟及制定的过程,期望特区各个施政范畴的团队能解决过往由不同部门分散草拟法案所衍生的问题,提升立法工作的质量及效率。 此外,会上亦对近期社会关注到多个政策项目同时间进行谘询的情况作了检讨,陈海帆司长强调,为让社会能够平衡地获取相关谘询资料,并易於消化谘询内容,更好地表达和提出意见,有必要持续优化各施政范畴进行政策谘询项目的安排,以减少同期间开展多项政策谘询的情况,从而提升特区政府整体谘询工作的成效。委员会决定加强内部通报和沟通的机制,以强化统筹协调的作用,使各施政领域的谘询工作规划和安排做得更好,避免同一时间出现过多的谘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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